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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事項說明

 報名前請先準備『電子文件檔』

  1. 必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必要: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一張,使用手機自拍可,請勿使用修圖軟體修片。
  3. 必要:報名日期前1個月內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勞保明細表》。
    (可使用自然憑證查詢 或 同意本中心直接進行申請,報名時勾選同意即可)
  4. 學歷證件影本。(若報名時無可以後補)

注意 請依據您的報名身份,提供相關文件電子檔。

  • 國軍薦送官兵須檢附服務單位少將以上編階之部隊長出具之推薦同意函。
  • 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勞工須檢附「職業訓練推介單」
    (僅供招生甄試使用,非職訓生活津貼審查)。

 文件格式要求 
照片及證件影本可使用手機拍攝之照片,請注意務必拍攝完整文件(不可僅拍攝文件局部照片)檔案內之文字及人像照片需可清楚辨識,如有模糊不清、無法辨識完整文件內容情況,仍須配合補件,否則本中心恕不核發准考證。


 線上報名步驟

流程

報名同意書

  1. 本人已詳讀招生簡章並願意遵守簡章內相關規定,且已確認本人所填寫及檢附資料正確無誤,如有偽造應自負法律責任。另同意貴中心基於考試事務、錄取榜示、統計分析、證書發放與相關訊息之必要,本人所提供之個資得為蒐集、處理及利用。
  2. 本人同意報名資料登錄於台灣就業通網站,並接受貴中心協助辦理相關就業服務,同意貴中心查詢個人勞工保險相關資料,以確認資料正確性、核對職業訓練機構投保紀錄及輔導就業成果。
  3. 本人如同時具有「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2項及第3項所列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身分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特定對象失業者身分時,應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優先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身分請領「就業保險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如未依規定優先請領「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而以特定對象身分申請「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貴中心得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不予核發「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已核發者,貴中心得撤銷並予以追繳。
  4. 本職業訓練以就業為導向本人同意配合貴中心結訓後各項就業推介,或至合作廠商就業,絕無異議,若有違誤,願負法律責任。

    此致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注意 上述報名同意書規範,「同意」請按下【同意並填寫報名表】,「不同意」請離開頁面。

同意並填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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