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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資格認定
1.當日同一家餐廳累積消費金額滿200元以上方可參加本活動,每張發票或收據僅
限登錄一次,如有同張發票者,以系統紀錄首位上傳者為準,且消費日期須於本
活動期間內,非本活動期間之消費紀錄恕無法參加本活動。
2.上傳期限:每月5日前(如:9月5日前可上傳8月份的消費發票或收據,10月5日
前可上傳9月份憑證,11月5日前可上傳10月份憑證),超過上傳期限,恕無法
參加本活動。
3.請務必填妥參加人姓名、連絡電話(手機號碼)及發票號碼(收據免提供),以利主辦
單位工作人員確認未重複領獎(發票及收據將透過電腦 Excel 記錄,藉此快速查詢
發票兌獎紀錄)。
4.發票或收據證明聯開立單位需可識別為本市環保餐廳,且消費明細須為「用餐
品項(舉例:餐費、咖啡或火鍋……1份)」。如發票開立單位無法辨識是否為本
市環保餐廳或未列明用餐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
(二)領獎說明及其他注意事項
1. 每月17日將於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每月底前將發送前一個月各類獎項。
2. 本活動獎品超商禮券將以簡訊或Email發送禮券序號,環保集點綠點以環保集
點APP發放綠點點數,請先安裝環境部環保集點App(環保集點介紹:點擊連結)
,並申請加入會員,以利發放綠點。
3. 參加者視為同意本活動規定,且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資料均為真實而正確,如
有資料不完整而無法聯絡、造假等情事,本局有權取消其參與活動及中獎資格。
4. 參加者如未滿18歲,則須經法定代理人(如父母)同意或代為處理,以保障其
權益。
5. 如有任何因電腦、電子郵件系統、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活動
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
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毁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
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 本活動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如中獎者未能提供環保集點推
薦碼則視同放棄。
7. 本活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對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善盡保管義務及
責任。
8.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抽獎計畫,本局保有活動辦
法修改、變更及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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