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1
行政運作與融合教育
行政運作與融合教育
指標
1-1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定期討論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並落實成效檢討。
指標內容
1-1-1依主管機關規定,訂定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含工作任務、委員組成、召開方式等),並依法組成委員會。
1-1-2召開會議,執行主管機關規定之任務,其執行成效及追蹤執行情形均納入會議討論並留有紀錄。
1-1-2召開會議,執行主管機關規定之任務,其執行成效及追蹤執行情形均納入會議討論並留有紀錄。
檢核資料
1.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與會議簽到表(註明委員代表身分別)。
2.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
檢附資料說明:
會議紀錄內容包含:報告事項(含工作報告、前次會議決議及執行情形、討論事項及決議,會議紀錄需含附件)。
2.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
檢附資料說明:
會議紀錄內容包含:報告事項(含工作報告、前次會議決議及執行情形、討論事項及決議,會議紀錄需含附件)。
適用類別
(√)不區分
( )身心障礙
( )資賦優異
( )身心障礙
( )資賦優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