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3
課程教學與專業發展
課程教學與專業發展
指標
3-3落實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調整。
指標內容
3-3-1學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普通班教師參與IEP/IGP討論,並依據特殊教育學生特殊需求與討論結果執行普通班課程調整,包含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之調整。
3-3-2學校集中式特教班:教師依據特殊教育學生特殊需求執行課程調整,包含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之調整。
3-3-2學校集中式特教班:教師依據特殊教育學生特殊需求執行課程調整,包含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之調整。
檢核資料
如:課程調整檢核表、相關紀錄、普通班調整的學習單或教材、IEP/IGP紀錄等(學校提供之資料足以佐證即可,行政機關或評鑑人員不得要求其提供全數資料)。
適用類別
(√ )不區分
( )身心障礙
( )資賦優異
( )身心障礙
( )資賦優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