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3
課程教學與專業發展
課程教學與專業發展
指標
3-4學校規劃辦理或鼓勵行政人員、普通教育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主動參與專業進修。
指標內容
3-4-1學校辦理特殊教育研習。
3-4-2學校有鼓勵教師參與特殊教育研習之機制。
3-4-3普通教育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進修特殊教育相關之專業知能。
3-4-2學校有鼓勵教師參與特殊教育研習之機制。
3-4-3普通教育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進修特殊教育相關之專業知能。
檢核資料
1.特殊教育研習實施計畫及參與人員簽到。
2.鼓勵參與的實際作為,如:公假登記、補休或差旅費等。
3.普教教師和特教教師研習時數一覽表(得提供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下載之資料佐證)。
2.鼓勵參與的實際作為,如:公假登記、補休或差旅費等。
3.普教教師和特教教師研習時數一覽表(得提供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下載之資料佐證)。
適用類別
(√ )不區分
( )身心障礙
( )資賦優異
( )身心障礙
( )資賦優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