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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自主管理 /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推動自主管理實施計畫

一、依據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之實施方式訂定。
二、目的
    (一)為辦理學校優質化計畫工作暨落實學校自主管理精神。
    (二)為落實學校優質化各項計畫能有效執行並獲得預期效益,達成學校優質之目標。
三、組織與管理流程

      組織與成員:由校長兼任總召集,教務主任兼任總執行,負責計畫擬定、修訂、連繫與會議召開,秘書兼任總管考,負責行政處室之協調與計畫考核,辦理本案相關行政事宜。

自主管理流程:(見本校優質化計畫自主管理策略架構P.29)

四、計畫執行:由教務處、學務處、實習處、輔導室、圖書館、進修學校及各科教學研究會執行本計畫相關事宜,並隨時記錄執行問題,提相關會議討論解決;總務處、人事室、會計室擔任後勤支援任務,協調解決採購、人事、經費支用事宜。(見本校優質化計畫推動組織架構圖P.30)

五、實施方式:

    (一)內部管考由學校以自主管理方式,每個月定期管考,填報計畫及經費執行進度報

          告與管制單。

1.每個月第四週由各子計畫負責處室()經費執行、工作進度與績效報告表」。

2.每月底由管考處室針對「執行進度與績效報告表」進行管考,且提供回饋及建議給各計畫主要負責處室。

3.每月定期召開行政會報,所有行政人員參加,檢討與修正相關行政與教學事宜,並檢核計畫執行進度與績效。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及「管考會議」,視執行進度與所遭遇難題,進行檢討及修正。

    (二)外部諮詢將不定期邀請專家與學者教授進行外部諮詢,並持續追蹤建議改善之後續辦理情形。

    (三)每學年至少1次接受教育部專業輔導團提供輔導諮詢,必要時得不定期邀請輔導團到校進行實地諮詢與輔導。

 (四)利用校務會議、行政會報、教務會議、學務會議、實習會議、輔導工作委員會議、圖書館工作委員會議、各科教學研究會及導師會報等,加強計畫宣導,並視計畫執行所遭遇難題,提各法定委員會議討論議決。

六、計畫經本校高職優質化推動委員會討論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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