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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計畫詳細內容 / 102-3教師專業發展計畫 / 102-3-1「辦理教師專業成長」實施計畫

102年3月5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     依據:高職優質化輔助計畫辦理。

二、     目的:鼓勵專業教師進修、研習或赴業界交流,強化專業知能及教學技能。

三、     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     承辦單位:各科教學會。

五、     辦理時間:102-104學年度。

六、     實施對象:各科教學會全體教師。

七、     實施方式:

(一)  每學期辦理教師專業成長研習,每科各1場,第1年先擇6場,增進教師教學專業。

(二)  鼓勵教師寒暑假到公民營機構參加研習,吸收最新業界知識,增進專業技能成長。

(三)  1場:廣設科、多媒體科;  2場:資料處理科、商業經營科;

3場:流行服飾科、美容科;4場:觀光科、餐飲科;

5場:幼保科、表演藝術科;6場:普通科、綜合高中

上下學期,交替各辦1次。

八、     經費需求:(經常門、資本門)

   本案所需經費由高職優質化輔導方案核定專款支出。

 

九、             獎勵與考核:專業教師取得乙級證照者,及甲級證照者,依考績辦法獎勵,以資鼓勵。

十、             預期效益:

(一)     專業教師能不斷參加各類進修,提升專業知能及教學品質。

(二)     取得乙級及甲級相關專業證照的教師數逐年提升

十一、     本計畫經行政會報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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